甘建設〔2018〕415號
各市州建設局,蘭州新區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局,各施工圖審查機構:
為進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回應群眾關切,針對國務院督查組發現的問題,經我廳研究,現就調整施工圖審查工作有關程序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現行的施工圖審查合格書發放程序調整為:施工圖審查合格后,審查機構直接通過施工圖審查管理系統打印發放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并同時將審查信息發送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二、取消審查機構承接大型建設項目審查時必須現場核實是否已開工建設的規定。
三、工作要求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要認真履行施工圖審查職責,對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程序合法性和質量安全承擔全部審查責任。
(二)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勘察設計質量監管,建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驗收聯動機制,依法從嚴查處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開工建設的違法建設行為,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三)本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印發之日已通過施工圖審查管理系統上報備案的項目按原規定執行。
(四)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立即貫徹執行通知要求,并于9月10日前將貫徹落實情況報送省建設廳設計處。我廳將適時對各地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聯 系 人:胡 濱
聯系電話:0931-4609733 4609731(傳真)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