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對慶陽市“11.20”起重傷害較大事故的通報
甘建質〔2019〕394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交局、甘肅礦區建設局:
2019年11月20日,慶陽市西峰區悅湖公館項目2#樓發生一起起重傷害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發生后,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并作出重要批示,省住建廳立即對事故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相關處室負責人迅速趕赴事故發生地督促指導事故查處工作。該項目建設單位為慶陽聚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為陜西省現代建筑設計研究院,監理單位為甘肅同興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陜西豪勝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塔機安裝單位為慶陽中璟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深刻清醒認識建筑施工安全嚴峻形勢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牢“紅線”意識,強化責任擔當,清醒認識當前建筑施工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認真反思問題不足,切實加強安全監管,結合工作實際,督促指導企業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及時排查和整治安全隱患,保證安全生產條件,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嚴防各類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全面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排查整治
各地要按照《關于開展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甘建質〔2019〕371號)安排部署要求,對本轄區所有房屋市政工程開展全覆蓋、無縫隙、拉網式的安全生產專項隱患排查整治,切實履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監管職責,督促指導企業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筑市場及安全行為方面要重點查處建設單位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未取得施工許可證非法施工、不合理壓縮工期、違法發包、肢解發包,施工單位無資質、超資質、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及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監理單位超資質營業、未按規定配備項目監理人員,項目經理、項目監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等關鍵人員未持證上崗、未盡職履責等違法違規行為;安全措施落實方面要重點檢查危大工程、消防安全、揚塵防治、危險化學品、食堂食品衛生等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特別要突出對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單位及人員資質資格、安全生產許可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日常檢查及維護保養,安全保護裝置等方面的檢查。
三、依法從嚴實施執法問責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持續加大監督執法和查處問責力度,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書面責令整改并跟蹤落實,對不能保證安全的要堅決責令停工整改,同時對企業及項目依法及時啟動安全條件復核程序,項目通過安全生產條件復核前不得復工,企業通過安全生產條件復核前不得承攬新的工程項目,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安全生產。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要堅持原則、動真碰硬,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保持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體現行政執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充分發揮查處案例對行業安全的警示教育和規范引導作用。對發生的事故要依法、及時、準確報告,同時根據屬地化管理原則,按照住建部門行業管理職能,及時啟動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在日常監督執法檢查、安全條件復核、事故調查處理等方面,對于涉及我廳管轄權內資質資格、安全證照等處罰事項的要及時提請我廳進行處理。
慶陽市住建局要督促事故項目停工整改,并組織人員對有關事故企業及項目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復核,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開展事故調查,依法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罰,事故調查進展情況和處理結果要按照省廳督辦通知要求及時報告。對于我廳在12月3日至9日監督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基本建設程序、建筑市場、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問題要跟蹤督促整改,限期一個月內整改完畢。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