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住建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分包單位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負責,分包不免除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所負的質量責任。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依法承擔質量終身責任。
為強化工程質量終身責任落實,住建部、發改委等發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建筑工程領域實施終身負責制。目前,終身負責制涉及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包括: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咨詢單位及主持、參與該咨詢業務的人員,工程總承包單位和項目經理的終身負責制也已發布。
從終身負責制的實施范圍來看,涉及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咨詢單位、工程總承包單位及各單位相關責任人,即將實現建設領域各專業的“全覆蓋”。
為強化工程質量終身責任落實,住建部、發改委等發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建筑工程領域實施終身負責制。目前,終身負責制涉及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包括: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咨詢單位及主持、參與該咨詢業務的人員,工程總承包單位和項目經理的終身負責制也已發布。
從終身負責制的實施范圍來看,涉及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咨詢單位、工程總承包單位及各單位相關責任人,即將實現建設領域各專業的“全覆蓋”。